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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十一章告密 (第2/2页)
“哦,那么快快道来。” “小的有一个请求。” “说。” “江小娘子出了三十金…” 魏华此时被贪婪蒙蔽了,若是他提出讨要几金,刘知州还能掏出来。但三十金,让他自己掏,会很吃力,要么从州库里面支取,数额大了,弥补不上。刘知州一听不悦了,道:“大胆刁民,居然以贤者来勒索本官!你可知道,此事直通圣听,若要三十金可以,某派人将你押到京城,向太后讨要。” 押向京城,向太后讨要? 魏华一听蔫了,伏下说道:“小的说。” “他们在何处?” “不是他们,是一个人。” “什么一个人?” “知州弄错了,是一个人,用了四种书体写的,”虽不识字,听到各种谣传后,魏华也慢慢琢磨出来此节。 “是一…人?”刘知州有些冒汗,若是如此,这个乌龙闹大啦。 “更不是老翁,是一个少年。” “少年?”刘知州立即想到了自己乖学生后面那个俏影,正是这个江杏儿出的三十金寻赏。汗水冒得更多,问:“可是郑家庄的郑朗?” “正是,他弄的器物,上面有画,有字,还有那长短句,然后让我家小郎,命我进城,一个小姐送一个。” “你可弄错了?” “小的没有弄错,小的还看到郑家子,为了使器物更完美,提前磨练了一段时间,这才制出四筒,托于我家三郎,转交四小姐的。” “于是你背主忘义,出卖了郑家子?” “小的…” “于是你见利忘义,又勒索到本官身上?” “小的不敢。” “拖下去,重杖六十。” 宋代刑罚有笞、杖、徒、配役与死五种,后来又增加了管置。笞用荆条抽条犯人的臀部或者腿部,数量从十次到五十次,是最轻的处罚。其次是杖,用三尺来长的竹竿击打犯人的臀、背、腿,天圣时又规定杖最重不能超过十五两,数量是六十到一百。流顶多三年,配役惩罚更重,要刺面,是集杖、黥、流、役于一身的复合刑罚。 没有打板子与打棍子的事。 可是六十杖打下来,也将魏华打得嗷嗷直叫。 刘知州没有理他,是在考虑这件事揭开后的影响。 有些哭笑不得,其实自己应当问一问的,既然后生能创出那种书体,或许同样能写出其他古怪的书体。难怪那天他说怎么怎么的,自己干嘛就没有想到? 若早知道了,影响不那么大,也就算了。但现在影响这么大,郑家子又在京城大闹了一场,这事儿如何收场?这事儿瞒不住了,今天过后,这个刁民准得四处宣扬,不如先写一封奏折,去京城挽回一些影响。 但他谨慎的性格,没有写,去郑家庄来不及,于是让衙役将武三郎带过来。武三郎不是郑朗,刘知州两句一喝,就一五一十道了出来。包括哥几个挑拨,然后郑朗才让他们鼓起花会,最后才出现笔筒的原原本本,一起说了出来。 刘知州听完了,嘴中发苦,此时郑朗不在,否则都会上去扭郑朗的耳朵。让武三郎回去,提起笔写了一封信给老太太。咱闹了乌龙,根本就没有四贤者,是郑家子看到花会在即,人小,觉得好玩,弄了一出恶作剧,刻意创立了四种书体,又写了四首好的长短句,刻于竹筒之上,时至今天,下官才得知真相。 他小,你就宽恕他这一次吧。 谁家都有小孩子,十二岁的少年,不可能象大人一样懂事。 看似说得也对,但刘知州也不知道,此时无论老太太,或者四位宰相,会不会将郑朗当作小孩子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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