论语注疏_卷十八微子第十八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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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卷十八微子第十八 (第1/3页)

    卷十八·微子第十八

    [疏]○正义曰:此篇论天下无道,礼坏乐崩,君子仁人或去或死,否则隐沦岩野,周流四方,因记周公戒鲁公之语,四乳生八士之名。以前篇言群小在位,则必致仁人失所,故以此篇次之。

    微子去之,箕子为之奴,比干谏而死。马曰:“微、箕,二国名。子,爵也。微子,纣之庶兄。箕子、比干,纣之诸父。微子见纣无道,早去之。箕子佯狂为奴,比干以谏见杀。”孔子曰:“殷有三仁焉。”仁者爱人。三人行异而同称仁,以其俱在忧乱宁民。

    [疏]“微子”至“仁焉”

    ○正义曰:此章论殷有三仁,志同行异也。“微子去之,箕子为之奴,比干谏而死”者,微子,纣之庶兄。箕子、比干、纣之诸父。见纣无道,微子去之,箕子佯狂为奴,比干以谏见杀。“孔子曰:殷有三仁焉”者,爱人谓之仁。三人所行异而同称仁,以其俱在忧乱宁民也。

    ○注“马曰”至“见杀”

    ○正义曰:云“微、箕,二国名。子,爵也”者,孔安国云:“微,圻内国名,子爵,为纣卿士,去无道。”郑玄以为微与箕俱在圻内,孔虽不言箕,亦当在圻内。王肃云:“微,国名,子爵,入为王卿士。”肃意盖以微为圻外,故言入也。微子名启,《世家》作开,辟汉景帝名也。“微子,纣之庶兄。箕子、比干,纣之诸父”者,启与其弟仲衍皆纣之同母庶兄也。《吕氏春秋·仲冬纪》云:“纣之母生微子启与仲衍,其时尤尚为妾。改而为妻,后生纣。纣之父欲立微子启为太子,太史据法而争曰:‘有妻之子,不可立妾之子。’故立纣为后。”遍检书传,不见箕子之名。惟司马彪注《庄子》云:“箕子,名胥馀。”不知出何书也。《家语》曰“比干于纣,亲则诸父”知比干是纣之诸父耳。箕子则无文。《宋世家》云:“箕子者,纣之亲戚也。”言亲戚,不知为父为兄也。郑玄、王肃皆以箕子为纣之诸父,服虔、杜预以为纣之庶兄,既无正文,各以意言之耳。云“微子见纣无道,早去之。箕子佯狂为奴,比干以谏见杀”者,《尚书·微子篇》备有去殷之事。《本纪》云:“西伯既卒,周武王之东伐,至盟津。诸侯叛殷,会周者八百。诸侯皆曰:‘纣可伐矣。’武王曰:‘尔未知天命。’乃复归。纣愈yin乱不止。微子数谏不听,乃与太师谋,遂去。比干曰:‘为人臣者,不得不以死争。’乃强谏纣。纣怒曰:‘吾闻圣人心有七窍。’剖比干,观其心。箕子惧,乃佯狂为奴,纣又囚之。”是也。

    柳下惠为士师,孔曰:“士师,典狱之官。”三黜。人曰:“子未可以去乎?”曰:“直道而事人,焉往而不三黜?孔曰:“苟直道以事人,所至之国俱当复三黜。”枉道而事人,何必去父母之邦?”

    [疏]“柳下”至“之邦”

    ○正义曰:此一章论柳下惠之行也。“柳下惠为士师”者,士师,典狱之官也。“三黜”者,时柳下惠为鲁典狱之官,任其直道,群邪丑直,故三被黜退。“人曰:子未可以去乎”者,或人谓柳下惠曰:吾子数被黜辱,未可以去离鲁乎?“曰:直道而事人,焉往而不三黜?枉道而事人,何必去父母之邦”者,答或人不去之意也。焉,何也。枉,曲也。时世皆邪,已用直道以事于人,则何往而不三黜乎?言苟直道以事人,所至之国俱当复三黜。若舍其直道,而曲以事人,则在鲁亦不见黜,何必去父母所居之国也?

    ○注“士师,典狱之官”

    ○正义曰:士师,即《周礼》司寇之属,有士师、卿士,皆以士为官名。郑玄云:“士,察也,主察狱讼之事。”是士师为典狱之官也。

    齐景公待孔子曰:“若季氏,则吾不能,以季、孟之间待之。”孔曰:“鲁三卿,季氏为上卿,最贵;孟氏为下卿,不用事。言待之以二者之间。”曰:“吾老矣,不能用也。”孔子行。以圣道难成,故云吾老不能用。

    [疏]“齐景”至“子行”正义曰:此章言孔子失所也。“齐景公待孔子”者,待,遇也,谓以禄位接过孔子也。“曰:若季氏,则吾不能,以季、孟之间待之”者,鲁三卿,季氏为上卿,最贵;孟氏为下卿,不用事。景公言,我待孔子以上卿之位,若鲁季氏,则不能,以其有田氏专政故也。又不可使其位卑,若鲁孟氏。故欲待之以季、孟二者之间。“曰:吾老矣,不能用也”者,时景公为臣下所制,虽说孔子之道,而终不能用,故托云圣道难成,吾老不能用也。“孔子行”者,去齐而归鲁也。

    ○注“以圣道难成,故云吾老不能用”

    ○正义曰:案《世家》云:“鲁昭公奔齐。顷之,鲁乱。孔子适齐。景公数问政。景公说,将以尼谿田封孔子。晏婴谏而止之。异曰,景公止孔子曰:‘奉子以季氏,吾不能。以季、孟之间待之。’齐大夫欲害孔子,孔子闻之。景公曰:‘吾老矣,弗能用也。’孔子遂行,反乎鲁。”是其事也。

    齐人归女乐,季桓子受之,三日不朝,孔子行。孔曰:“桓子,季孙斯也,使定公受齐之女乐,君臣相与观之,废朝礼三日。”

    [疏]“齐人归女乐,季桓子受之,三日不朝,孔子行”

    ○正义曰:此章言孔子去无道也。桓子,季孙斯也,使定公受齐之女乐,君臣相与观之,废朝礼三日,孔子遂行也。案《世家》:“定公十四年,孔子年五十六,由大司寇行摄相事。于是诛鲁大夫乱政者少正卯。与闻国政三月,粥羔豚者弗饰贾;男女行者别于涂;涂不拾遗;四方之客至乎邑者,不求有司,皆予之以归。齐人闻之而惧,曰:‘孔子为政必霸,霸则吾地近焉,我之为先并矣。盍致地?’犁鉏:‘请先尝沮之,沮之而不可则致地,庸迟乎?’于是选齐国中女子好者八十人,皆衣文衣而舞《康乐》,文马三十驷,遗鲁君。陈女乐文马于鲁城南高门外。季桓子微服往观再三,将受,乃语鲁君为周道游,往观终日,怠于政事。子路曰:‘夫子可以行矣。’孔子曰:‘鲁今且郊,如致膰乎大夫,则吾犹可以止。’桓子卒受齐女乐,三日不听政。郊,又不致膰俎于大夫。孔子遂行,宿乎屯。而师己送,曰:‘夫子则非罪。’孔子曰:‘吾歌可夫?’歌曰:‘彼妇人之口,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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