再创大汉_第一百三十四章名将退隐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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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第一百三十四章名将退隐 (第3/3页)

来为部属开脱,实在令人觉得有点匪夷所思。

    虽然乐厚是打胜仗,但当他领著军队凯旋回北海,那位冷酷的铁面法官并没有放过他。

    思妮从来不给任何人留情面,亲自在狼思及几十万军队面前,派出属于她监察部的红蝶军团,在众目睽睽下将乐厚及几位高级将领抓了去,说他涉嫌纵容部下滥杀无辜,必需受审。

    狼思向乐厚摊摊手,表示无能为力。

    若果狼思作为皇帝徇私偏袒部将,那么审议厅的威严必定盪然无存,长狼王朝眼前稳定的局面将会被打破。

    负责控诉乐厚的人,特地去到乌丸国搜集被屠杀的人的遗物,有份参与杀人的民兵的供词,十分认真的办事,并没有因为乐厚是一军统帅而有所恐惧。

    所有人全知道乐厚和乌丸人的恩怨,没有人怀疑乐厚不是凶手。

    为乐厚辩护的人,也没有花气力在乐厚是不是大屠杀的主谋,而是想尽办法证明乌丸人曾经反抗等等。

    对于建国以来第一次最高官位的统帅被审讯,民间闹得沸沸腾腾。

    有的说乐厚为长狼王朝蒙羞,为王朝添上残暴的恶名,这些多数是北海及江东的人。

    有的认为乌丸人凶残成性,这样子对他们并不过份,只是在以牙还牙,这边就是华北的人了。

    其实造成民间对乐厚被审判闹得热烘烘,是清梅海琳及程林三人故意煽动做成的。

    民间现在全部猜测乐厚是否有罪这件事上,并没有察觉他们的皇帝有份参与大屠杀,将大众的注意力转移到乐厚身上。

    身为皇帝,在王朝建立之初,背上一个恶名将很难立足在大汉之上的。

    海琳愿意参与这件事,是狼思答应海琳,除了将来会在东洋人做同一件事外,保证将不会再滥杀无辜,海琳亲眼看过东洋人做成的惨剧,同时狼思最后也放过了几百万乌丸人的性命,最后便妥协了。

    在乐厚被判决时,审议厅人山人海,有的声援乐厚,有的说乐厚是刽子手… 最后审判员作出这样的声明。

    “乐统帅及其部将在乌丸国杀人放火,无恶不作,这点无庸置疑。

    乐统帅的辩护上,说过乌丸人曾经反抗,因为平息暴乱而镇压民众。

    我们审判员很质疑,很多证据显示,乐统帅暗示部下斩草除根,不论有否参与暴乱一律杀死。

    同时乐统帅在可以控制局面时,并没有勒令部下停止杀戮。

    乐统帅是造成这次滥杀无辜的杀人凶手,我们审判员对这点一致认同。

    只是有一点,乐统帅说事件发生在乌丸国,被害的是乌丸人,这点确实是对乐统帅辩护最有利的地方。

    所以,我们审判员在判决时,主要衡量的地方,是乐统帅的罪行,我们有没有权力制裁他。

    我们审判员假设,若果乐统帅在大秦王朝进行同样的大屠杀,乐统帅受审的地方,我们审判员大部份认为是应该在大秦王朝,而不是长狼王朝。

    最后我们审判员以四对一认为,我们长狼王朝的律法不适用于审判乐统帅这项罪名上,乐统帅的任何起诉并不成立。”支持乐厚的人立时欢呼起来,其他人倒没什么,审议厅确实对乐厚的审判作过深入的调查及辩论,并不是过往的官官相护,同时审判员对乐厚的指摘颇令人满意。

    “乐统帅在出征乌丸国的行为,令人发指,其凶残的手段,每一个有血性的人都应该指责他。

    然而我们长狼王朝并没有适合的律法,去制裁这位刽子手。

    本官宣布将乐统帅所有指控不成立。

    同时本官促请皇上,尽快订立相对的律法,避免再有过百万无辜百姓被杀,而逃过律法制裁的人。”思妮用惯常的冷酷,作最后判词。

    狼思等对这件事如此收场很满意,毕竟狼思也不希望乐厚为那些乌丸人承担罪名。

    为了顺应民意,作个体面的下台阶,狼思就在审议厅顺便说。

    “乐将军滥杀无辜,确是事实。

    朕宣布将乐将军革职,贬为平民,念其出征乌丸大捷,多年来为国尽心尽力,朝廷赐黄金五千两,朕本人赐其白银十万两。

    任命丞相制订有关律法,以免再有同类事件发生。”这个,当然是和乐厚早就相议好了。

    在乌丸国土上暴行的后遗症,就这样解决及落幕了。

    同时间审判乐厚向人证明,拥有兵权并不能逃过审议厅的审判。

    此后,乐厚仍然担任陆军学院的院长,终身为长狼王朝培养优秀的军事人才。

    不少仰慕乐厚战绩的人,愿意接受他的培训。

    若干年后威震欧亚各地的大汉’皇家军团’,就是乐厚的得意门徙’天机星’宋天怜,及他女儿’天璇星’乐璇所统领。

    狼思王在一统天下后,将乐厚晋封为’平北王’,纪念他出征乌丸国的成功,以及为长狼王朝所作的贡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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