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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章我毁坏了一辆公波西杰克逊 (第2/4页)
“波涛。”我翻译出来,想不到古希腊文这么简单。 “只有紧急时才能使用它。”Chiron说:“而且只能对付怪物。除非绝对必要,否则不能伤害凡人,虽然这把剑其实也伤不到他们。” 我看着锐利无比的剑刃。“你说不会伤到凡人,怎么可能?” “这把剑的剑身是由天神的青铜所制成,是独眼巨人在埃特纳火山锻造出来后,再放进勒特河冷却。它可以让你在怪物和冥界生物下手之前,先一步取他们的性命。不过。这把剑穿过凡人的身体时,会像幻影一样,对这把剑而言,凡人无关紧要,用不着它出手。另外要警告你,身为半身半人,神界和凡间的武器同时都可以杀害你,所以你受伤的可能性是两倍大。” “谢谢你提醒我。” “现在,把笔盖回去。” 我把笔盖放到剑尖上,波涛剑快速缩小回原子笔的样子。我把它塞进口袋,心里有点紧张,因为我在学校时,是以一天到晚把笔弄丢而闻名。 “别担心。”Chiron说。 “担心什么?” “会弄丢这支笔。”他说:“它被施了魔法,会一直回到你的口袋,试试看。” 我有点胆颤心惊,不过还是使出全力把笔往山丘下丢,看着它消失在草地中。 “可能要花一点点时间。”Chiron对我说:“好,检查一下你的口袋。” 笔确确实实躺在里面。 “好棒,这很酷。”我承认。“可是如果有凡人看到我拔出这支剑怎么办?” Chiron微笑着说:“Percy,雾是很有力的东西。” “雾?” “是的,去读读《伊里亚德》,里面有很多可以参考。每当天神、怪物和凡人的世界混在一起时,雾就会模糊人类所见的景象。作为一个混血人,你看到的是他们原本的样子,可是人类的解释却大不相同,人类将这段期间看到的事物解释成他们以为真实的版本。” 我将波涛剑放回口袋。 这是第一次,我感觉到寻找任务是真实存在。我真的要离开混血只求朝西方去,没有大人监护,没有备用计划,甚至连一支手机都没有(Chiron说怪物能追踪手机,用手机比用闪光信号还遭)。除了一把剑,我没有什么强有力的武器可以击退怪物,好到达死神的领土。 “Chiron…”我说:“你说过天神不会死…所以在天神之前还有其他时代吗?” “正确来说,在他们之前还有四个时代。泰坦巨神是第四时代,有时被称为黄金时代,不过这完全是错误的名称。而现在这个西方文明时代是由Zeus统治的第五时代。” “那么,在天神之前…是什么样子?” Chiron抿一抿嘴。“孩子啊,即使我也没老到知道答案,不过我知道对凡人来说,那是个野蛮的黑暗时代。泰坦巨神之王克罗诺斯自称他统治的是黄金时代,他说那时的人类纯真自由的生活着,但那只是他的宣传手法而已。除非想吊吊胃口或是找点廉价娱乐,否则泰坦之王根本不重视人类。到了道斯玩统治的早期,有位仁慈的泰坦巨神普罗米修斯为人类带来火之后,人类才开始进步。也因如此,当时普罗米修斯甚至被丑化成思想偏激份子,你应该记得,Zeus曾严厉的惩罚他。当然,最终天神仍然让人类得到温暖,西方文明因此而诞生。” “不过,现在的天神是不会死的吧?我是说,只要西方文明还存在,他们就会活着。所以…即使我失败也不会让一切都变得乱糟糟吧?” Chiron给我一个苦笑。“Percy,没人知道西方文明的时代会持续多久。天神的确不是,但别忘了,泰坦巨神也一样,他们仍然存在,被分别关在不同的牢狱里,被迫忍受无止境的痛苦和惩罚。他们力量虽弱,但生命力仍在。或许是命运女神阻止了天神去承受那样的厄运,或者说让我们不必回到黑暗与混乱的过去。孩子,我们能做的只是听从命运的安排。” “听从命运啊…如果我们知道自己命运的话…” “放轻松,”启荣告诉我:“保持头脑清醒。记住,你可能阻止史上最大一场战争。” “放轻松?”我说:“我已经放松到不行了。” 走到山脚时,我回头看,在那棵原是Zeus之女泰丽雅的松树下,Chiron以半人马的完整形象伫立着,高举着弓向我们致意。真是经典的半人马,经典的夏令营送别式。 阿古士载着我们穿过农村,进入长岛西部。重新回到公路的感觉很怪,Annabeth和Grover坐在我旁边,好像我们只是普通的供乘乘客,经过两星期的混血营生活后,真实的世界反而像幻境一样。我察觉自己正盯着每间麦当劳、每个坐在爸妈车子后座的小孩、每面广告看板和每间购物中心。 “到目前为止一切顺利。”我对Annabeth说:“十几公里下来,没半只怪物。” 她火大的看我一眼“你这海藻脑袋,那样说会带来恶运的。” “这倒提醒了我,你为什么这么讨厌我?” “我没有讨厌你。” “你可以继续说谎啊。” 她将隐形帽收好。“听我说…我们本来就无法和平相处好吗?我们的爸妈是敌人。” “为什么?” 她叹口气说:“到底要怎么说你才会停止问为什么?有一次,我mama在雅典娜神殿抓到Poseidon和他的女朋友在幽会那对我妈真是大不敬。还有一次,雅典娜和Poseidon为了要成为雅典城的守护神而互相竞争,你爸爸创造了愚蠢的海水喷泉当礼物,而我mama创造的是橄榄树。雅典人认为我mama送的礼物比较好,所以用她的名字为那个城市命名。” “他们一定很喜欢橄榄。” “喔,别再说了。” “如果她发明披萨的话,我就完全可以理解了。” “我说,别再说了!” 前座的阿古士在微笑,他没说半个字,不过他后颈的一只蓝眼睛对我眨了一下。 皇后区的交通让我们速度减慢,到达曼哈顿时已经是黄昏了,而且开始下起雨来。 阿古士放我们在上东区的灰狗巴士车站下车,离mama和盖柏的房子不很远。邮筒上贴着一张湿掉的传单,上面有我的照片,还写着一排字:看过这男孩吗? 在Annabeth和Grover看到之前,我把传单撕掉。 阿古士卸下我们的行李,确定我们都拿到车票后才开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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