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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册眠月再现 (第12/29页)
战况又改,不过她也知道如此施刀颇为费力,这种优势并无法长久,她还是在狼群之中。众狼虽然逃避带著火光的大刀,却依然不放弃对她的包围,如不能突围对求生这一时的优势也是无济于事。 心念一转,东方寻彩改用刚烈的闪现枪法,以枪诀转用于刀。虽然刀与枪之用法回异,但她求的不是形式上的用法,而是以闪现枪诀的快、闪、现、狠,一口气挥出数十道灼热的刀光。刀气夹带著让群狼深为戒怕的焰气。刀光闪现,东方寻彩身周近二十影竟无一头恶狼存活。抢得良机她没有趁机抢攻进击,也没利用空档辰突围,反而将大刀插在也上。双手画起圆来,却是施起东方家的不传绝技“气茧。”真气不停流出,她撤去了护身真劲。群狼却惊于方才可能的威能,迟迟不敢靠近,任她放手施为数秒。突然一声狼嚎,激起一群狼战意,似乎是意识到方才的胆怯,红狼目光泛出血丝,噬血的目光集中在可恨的猎物身上,群起而上。狂狼们野性的狂气也被激起,狰狞地、唯恐落于狼后,失去将猎物撕成碎片的机会。 二十影的距离,在狂暴化的群狼面前,不过是短短三、四秒的距离。她却依然静立原地,刀还是插在地上。对狼群的狂怒视而不见。 狼逼近了。 二十影… 十影… 五影… 三影… 二影… 一影… 狼由四面八方如黄河溃堤而来。 东方寻彩终于动了。双手向前向上一推,打出气茧。 向前向上?不是针对袭来的众狼?不应敌却如此浪费真气?不理众狼即将来到的反扑,却向空中虚处出掌? 红狼几乎可以预见猎物满身是血的惨状,狂狼也以为能将这扎手的猎物咬成碎rou。东方寻彩这才再有动作,一手抄起砍刀,人向前一跃。众狼扑空。不过它们不觉失望,她虽然高跃,暂时逃避,但她又能在空中安身多久?不过几秒,只是让她多活数秒。在她落地前,正是防御为薄弱之际。她将在落地的瞬间,同时遭到十馀头最凶恶狼吻。 错了。她没有遭到任何一头狼的攻击。 群狼眼睛张得斗大,看着猎物。她竟然没有掉下来。她在空中踏著虚步,一面前进一面高升。 “踏云步”-东方家的绝世武艺。在这个时机成为东方寻彩求命的神技。虽然这是一个只能踩特别气劲上的凌空虚步,虽然这是极耗真气的绝学,在这个时刻却能让她由空中穿出狼群的包围网。 身在十馀影的高空,她笑了。下方的狼群似乎对这个奇迹相当不解,没有跟随而上。这让东方寻彩省了不少力气。如此一来她就能少耗真气而脱出包围。踏云步不能一路踏至安全地带,勉能让她脱离包围,接下来的追逐也是抗战体力与真气的极限。能少踏一步,就能省下大量的真气,就多一份逃出生天的机会。 下方的狼嚎不止于耳,却是渐行渐远。该是落地脚踏实地展开逃跑计画第二阶段的时机了。 就在之时,耳边传来一阵惊人的狼啸!眼前出现一头毛毛茸茸的怪物。似狼、似人。说是人却全身毛皮、长著狼头。说是狼,其动作、身形却近似于人。 苍狼?东方寻彩心中闪过眼前怪物的名称。好可怕的跳跃力!竟能跃上十馀影的高空! 手上的刀挥砍而去。但此时的她,旧尽早已用尽,连续施用极耗真力的武艺,加上踏云步连踩百影,筋脉内的真气早就近于空些。为了激发这把神兵利器的威力,猛然强硬施力之际胸口却是一阵阻塞。“糟了!”东方寻彩心中惊急,白任那拳的暗伤竟在此刻发做。 苍狼利爪一挥,三道如刃的真气破空而来,大砍刀无力地被弹开。血溅长空,人无力地坠下。苍狼翻个身,又吼了声!一道如炮弹般的气弹由口中疾射而出! 碰!一声巨响。中弹!她、无力地跌落,胸口剧痛。背部著地,亦是重伤。 想要撑起,却发现施不出力。想要运气止血,却发现真气散乱不听控制。 高大的影子遮住刺眼的阳光,一个狼头俯视著她。毛茸茸手上伸起利爪如此刺眼。 “到此为止了吗?”东方寻彩在心中叹了口气,闭目等待对方给与最后的一击。 “等一下!”耳畔传来如同天籁般悦耳的人声。 “是谁?别过来自寻死路…”东方寻彩无力地在心中喊著,她发现不用等苍狼致命一击,她的生命也正渐渐流失,识意越感模糊。 没有听到应有的打斗声。苍狼也没进一步的动作。 心中疑问,用力撑开沈重的眼皮,映入眼廉的却是一道人影,一个让她也自叹不如的精美人形,逆光而视,她有如天使一般。 “你、你是…来接我上天堂的吗…”东方寻彩无力地吐出这句话,意识就飘然远去。 耳畔似乎还传来幽幽叹息般抱怨:“不是他。却似乎是与他有关的人…” 第五章重逢 南城的夜晚向来热闹,由其是酒馆餐饮更是人们在一天的劳累后常常流连的场所。 几名佣兵走到南城最有名的佣兵酒馆之一的常来,他们完成了任务正想庱祝一番,顺道向张叔打探新的工作。不过乘兴而来,到了门口却败兴而回。 常客来的门上高挂著“今日特休”斗大的四个字。表明了今天晚上不做生意。 说是不做生意,如果仔细聆听却能够里面相当热闹,一点也不像是休息歇业的模样。反到像是常客来被人包了,今夜只做几名贵宾的生意。 就某种意义而言,常客是今夜是被包起来了。不过是被老版张叔自己给包起来,他拿这个场子做东,算是为白任祝婚并且送行。因为明天他就要与娇妻一同前往伏牛山区定居,而白任也算从此由佣兵界退休,转任民团的团长。 张叔看着白任这个孩子。对张叔而言白任就与他的孩子无异。是他提携白任踏入佣兵的行列,是他教导白任有关佣兵的一切,是他帮白任弄了许多适合他的工作。不然当白任独自一人来到南城,虽然一身不差的武艺,没有门路还是会客死街头,随便接下超乎能力的工作也会死于异地。现在白任成家了,要帮婆家所处的伏牛山地区建立民团,也算结束飘泊的佣兵生涯。 “白牙,伏牛山那个地方可不比南郡的其他地区。地处边境,又产良铁,非但劣绅土豪林立,更可恨的是招乌那个卑劣的国家,还放任盗匪越界烧杀掳掠。我们的警队、军力又不方便越界追缉,实在是个危险的地方。还有,那里气候不好,公共设施也差,不比南城,你到那凡事可要多小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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