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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国公主不好当 (第2/2页)
情况。尼古拉只能是让她坚信自己是血族公主,而其他的一切靠的都还是她自己。 “血统可以用王的血液浇注出来,力量也可以通过仪式传承,但能令所有族人承认的功绩在大赛之前一时间却是难以达成!”菲米斯一边想一边说着,手中的餐刀无意识的敲着餐盘。 “没关系!”紫苍兰擦了擦嘴,心中有数的说道“愚蠢的人总是容易盲从,聪明的人总是能分清楚形势,如果功绩不能让人尊敬的话,让人畏惧也可以在短时间内达成同样的效果。而我们真正要对付的只是有野心的人,我想这样的人因该不多吧?而且他们一定很想借这次的机会坐上王的位子,既然如此,我们何不搭个舞台满足他们的心愿呢?” “殿下高见!”菲米斯笑吟吟的附和,她已经知道这位血公主的打算了。 “明白了就做吧,我们一会就出发去玫瑰之园。”紫苍兰站起身离开了餐桌,临走前突然转过身“菲米斯,把你那敲餐盘的毛病澳一改,在中国,那是乞丐特有的动作!” “啊!是!”女大公愣了一下本能的起身回答。看着公主离去的背影,又低头看看自己还靠在盘子上的餐刀,场景仿佛一下子回到了一万年前,那时候也是有个人在用完餐后对自己说“菲米斯!不要用刀子敲盘子!在东方,那是乞丐才干的事!你是贵族约!虽然只是个小斌族!嘻嘻!” 记忆和现实跨越万年的光阴重叠在了一起,视野里的人影已经模糊不清,菲米斯嘴角轻轻的颤抖“殿下…” 时间又过去了一个月,距离大赛之期已经只有不足两个月的时日了。 事情发展的比想象中还要顺利,就在尼古拉和菲米斯正准备召集全族大会的时候,有十一家大贵族竟然已经先一步联名号召了此事。 “肯定是祖父干的!”尼古拉的微笑似乎永远不会从脸上消失,只是他的语气却不见得总是和善的意思。 “当然是他!十一家里有八家是他的爪牙,剩下的估计是连吓带骗弄来的。看来他对当太上皇还是没有死心!”菲米斯冷冷的说。 “这不是很好吗?让敌人以为一切都在掌握之中才会得意忘形,才会露出破绽!”正在照镜子的紫苍兰突然指点着自己的额头问道“这印记什么时候才能隐掉啊?” “呵呵!殿下觉得不好看吗?我觉得很漂亮啊,和殿下也很配!” “好看自是好看,可,太抢眼了” “没关系!等殿下能自由控制传承的力量之后它自然就显隐随心了。” “恩!那具体细节你们商量吧,我想再去陪陪他!” “殿下随意!王想必也很喜欢你在他身边。” 玫瑰花园的后堂里,看上去才三十出头,正英姿勃发的血族之王已经在这里躺了一万年。紫苍兰轻轻抚摩着他的脸,触手之处传来一阵冰凉。 一个月前,自己就是在这个男人的血里沉睡了七天七夜,醒来的时候已经有了一双金红色的瞳孔,自此自己的身体里也流着他的血液。菲米斯他们说,自己是他的后裔,但按人类的习惯,叫女儿似乎更亲切一些。一个女儿有两个父亲似乎很奇怪,但紫苍兰却不觉得为难,能得到双倍的疼爱,也有两个父亲可以孝顺,不是很好吗? 血族的公主将头枕在王的胸口,耳中只传来空寂的声响,补上那里的缺漏,正是紫苍兰这个才当了一个多月女儿的人要送给父王的第一分礼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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