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成皇后_第20章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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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第20章 (第3/4页)

基本已定的时候,日军和官军在各地惨绝人寰地镇压农民军。当时,全罗道、忠清道等三南一带,参加暴动的农民及其家属约二十万人惨遭杀害,城市和农村变成了一片废墟。

    由于叛徒的告密,全奉准和他的战友一起被捕,并被立即押送至汉城。全奉准和他的战友,直到1895年3月17日被判处死刑,不仅没有为刽子手的严刑拷打所屈服,而且义正辞严地申明自己的斗争是正义的,明确地指出侵略者和统治阶级是人民大众的敌人。

    遭到灭顶之灾的东学党农民军,仍旧有一小部分进山坚持游击战争,但是由于全奉准被逮捕,到了1895年2月,甲午东学党农民起义大体上宣告结束。

    东学党农民起义,使朝鲜的社会矛盾越发尖锐化。闵氏政府随后请清兵来镇压,又给日本的军事入侵提供了借口,清日两国的军队在朝鲜国土上对峙,给朝鲜酿成了空前的民族危机。在面临灭顶之灾的形势下,闵氏政权也不得不认真考虑应急对策。

    在朝廷内部除了相当一部分官员坚持请兵镇压外,还出现了对农民起义军持同情立场的一派,他们建议政府对农民军施以怀柔政策。这两个派别虽然论条相对立,但是他们都感到内政改革势在必行。所以,改革弊政的呼声在闵氏政府内部日益成为主旋律。

    早在5月间,金弘集就说,所谓更张,就是要大刀阔斧地改革政治上的弊病。高宗本人对国家混乱亦十分痛心,痛感改革弊端的必要,要求大臣们参照外国制度进行改革。

    趁着朝鲜政府出现的这股改革风潮,《全州和约》之后,朝廷之中的革新派官吏更酝酿着自上而下的自主改革,这种改革和全奉准领导的改革运动大有相互结合的趋势。但是,日本对朝鲜改革的“劝告”与强行介入,将这种潜势扼杀在襁褓之中。

    日本出于本国利益的考虑,要求中国共同改革朝鲜内政,在遭到清政府拒绝之后,日本决定单独介入。6月26日,由日使大鸟向高宗提出了改革案。

    日本政府无视在农民战争的压力下,朝鲜政府内出现的自上而下进行内政改革的倾向,和农民军执纲所在全罗道地区所进行的改革,强行对朝鲜政府提出“劝告”完全是出于政治需要。日本内阁批准的关于朝鲜的改革案,除最后一条是属日本利用开发交通通讯手段获得利益之外,完全是抽象的项日罗列。在朝鲜朝廷内部,从上至下都表示坚决拒绝日本的干涉,自主变革。两班官僚中要求改革弊政的上疏亦相继发生,当时,地位稳健的开化派资深官员金弘集已被任命为外务总理,俞吉浚等新进开化派人士己被任用为中央各署衙参议,初步呈现举国一致的前景。

    东学党农民起义和中日在朝鲜的军事对峙,从根本上动摇了闵氏政权的统治。随着甲午年国内改革呼声的高昂,闵氏戚族政治的代表人物闵泳骏成了众矢之的,甚至有人主张“剥夺闵泳骏的官位俸禄,没收其全部财产并流放荒岛”7月份,闵泳骏被迫辞去宣惠堂上职务,以此为标志,闵妃势力开始衰落。金嘉镇、俞吉浚、金弘集、朴定阳、赵义渊等有开化思想和亲日倾向的官吏先后开始受到重用。

    与此相呼应,汉城南大门贴出要求驱逐闵氏派人物,重用开化派、实行国政“更革”的檄文。儒生甚至直接上疏高宗,要求广开言路,创设议院。在这种背景下,7月末,金炳始出任领议政,朝廷之中的开化派酝酿着排除诸闵、推行改革的一场“政变”

    然而一场大变革的开局被日军所打破,金炳始政府还未来得及运作,就被日本入侵者颠覆。

    日本突然占领了王宫,首先迫使高宗将一切政务委任于大院君,将大院君变成其推行殖民政策的工具。大院君虽然处心积虑地也想推翻闵妃政权,但他顽强地抵制日本干涉朝鲜政府的人事安排。日本人见这个被抬上来的傀儡并不顺从,便唆使朝廷内的开化大臣另外组建了“评议会”作为临时政府,以对付大院君。

    7月27日,评议会更名为军国机务处,金弘集出任领议政兼机务总裁。日本人感觉金炳始太有反抗精神,遂将其排除出决策核心。

    军机处负责一切国家机务改革的决策,议决后经国王裁可负责实施,其成员包括前稳健开化派、少壮开化派和政治上的中间派。这些程度不同地有着开化思想的官员们,自农民战争爆发以来,虽随时伺机夺取政权,但因力量单薄,一直无力行动。现在靠着日本侵略势力实现了推翻闵妃政权的夙愿,所以,他们具有明显的亲日倾向。

    军国机务处建立之初,因中日战争爆发不久,战争尚在朝鲜境内进行,日本军政机构无暇过多地顾及朝鲜国内的政务,为军机处较自主地推行改革提供了可能。因此,1895年内发生在朝鲜大地上的“更张”更确切的说,是一场改革。

    军国机务处在1894年7~10月的短时期内,先后制定和发布了208件重要“内政改革”法令。法令所涉及的范围十分广泛,除土地与其他财产权未涉及外,几乎包括官制、行政司法、财政金融、产业贸易、军事、教育、身份制度和风俗习惯等一切领域,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:

    先看一下政治范畴的改革。朝鲜采用了开国纪元的历法,于是证明它与清代中国传统的宗属——附属国关系已经终止。宫内府与议政府分离则是最重要的体制变革。为精简合并各种处理宫廷和王室事务机构,设立了宫内府。在总理大臣以下重建了议政府,由原来的六曹再加上外务相农商共8部组成。部下设局,每个局的权责及其在行政等级中的地位都作了仔细的划分规定。稍后,这种体制又进一步精简,产生了由7部组成的内阁。分别为外部、内部、度支部、法部、学部、农商工部和军部。部下设有局、课(处)。与这项改革同步进行的还有官吏品级制度的修订。月俸一律改实物为现金。传统的科举制度也予以废除,新的官吏任用法消除了两班与平民、文班与武班的差别。

    地方官制也进行了重建,将原先的8道改为23府,以便地方行政管理更好地适应地方情况。府下设郡,这样简化了以前复杂的建制。不久23府又重组为13道直,但郡作为地方行政单位仍完整地保留下来。至此为止,地方官府所行使的司法权和军事权被剥夺了,地方官府对当地民众的权限也被剧弱了,从而反映地方行政观念更加近代化。

    其次,司法权与行政权分离。颁布了裁判所传成法,—切司法问题都由该机构管辖。地方裁判所包括特别设在开放港口的裁判所属于初级裁判所,受理上诉案件的为高级裁判所或巡回裁判所。对警察权也进行了类似的分级改革。汉城警务厅负责京都的公共治安,而在地方,各道观察使属下的警务官负责地方治安;后者独立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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