荒山之恋_睡觉这码事-1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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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睡觉这码事-1 (第2/3页)

发抖动着阳光,阳光如水银般在头发上滑动。她终于梳好了,将梳子插在口袋里,开始编一条辫子。头发在她手指灵巧的摆弄下,活泼得像一尾黄鱼,跳跃着。她将编好的辫子盘在脑后,足足盘了两圈,然后用发卡别上,这才转过脸来。

    阳光在她身后,她背着亮光走来了。宽阔的额头,高高的鼻梁,端正的嘴形,忽然焕发出奇异的光彩。他这才发现她很美,那美里有一种圣洁的意味。他呆呆地躺在床上,望着她一步一步地走来,走到床前,朝他微笑着,又用手拍拍他的额头,说:“睡醒了?”

    “爸呢?”他轻声问。

    “上班了。”

    “妈呢?”他又问,声音有些哑。

    “上街买菜了。”她回答。

    他伸出手抱住她,将她朝自己搂下来,贴在他的胸膛上。她听凭他搂抱,静静地伏在他胸前,听着他的心跳,手指慢慢地沿着他尖削的锁骨,划过来,划过去。他觉着就像有一只蚂蚁在他颈窝处爬行,温柔地搔痒着。他亲着她的额、腮、耳朵,轻轻地,颤抖着说道:“把门关上,好吗?”

    她便起身去关了门,穿过大槐树的几线阳光没有了,布满青苔的石板地没有了,后窗隐隐地传进水声和喧闹声。然后,又有一声汽笛,不知是从哪个方向传来。他们一起想起了白练似的长江。

    金谷巷的女孩儿在家玩了两年,终于没有下放,占了个独生女的便宜,分在果品公司站柜台了。是专卖干果的那个柜台,有红枣儿、蜜枣、龙眼儿、山楂,尽是些馋嘴的甜酸货。女孩儿最爱吃的是龙眼儿,站着站着站烦了,顺手就抓一把,慢慢地剥了壳儿,填进嘴里,嘴中咕嘟,便吐出个锃亮的核儿,落在地上,滴溜地转。大筐大筐地进货,把她的肚子撑满了也见不出少,更何况还有个正常损耗给包着。不知是因为龙眼补血,还是女孩儿到了十八岁的好年纪,她显得日益鲜润,就像一朵含苞待放的花。数她柜台的生意好,人围得多,买卖也兴隆。几个风流小子,有事没事地倚在柜台上,有一句没一句地找话说。她只作不理,对着小圆镜卷刘海儿玩儿,嘴里吃着龙眼儿。生生是叫男人给宠坏了。

    市革委大院的男孩儿们打赌玩儿,谁要与那卖干果的女孩儿搭上三句话,星期日上山打麻雀就不用掏钱,汽水、面包,白吃白喝,枪子儿也白打,打多少也不心疼。商定了,便一窝蜂地上了街,拥了到果品公司的干果柜台。这会儿,女孩儿没照镜子,也没吃龙眼,嘴里却哼着一支歌:“革命熔炉火最红,毛泽东时代出英雄…”只会两句词,以后就没了,光哼调门。大鼓的调门,拐了有九九八十一个弯,每个弯都不错过。首当其冲的是一个穿了一身黄军装的男孩儿,那军服可不是“野”的,正宗得很,洗得已经发白,肩上有几个窟窿眼儿,证明从前这里别过肩章。他走近柜台,说道:

    “同志,称两斤龙眼。”

    “革命熔炉火最红…”她哼着歌抓了两斤龙眼,放上秤盘,称好了,就去拿纸包。

    “龙眼不要了,两斤红枣。”他却说。

    “毛泽东时代出英雄…”她倒去龙眼,装上红枣。

    “多少钱?”他问。

    “啦,啦,啦,啦…”没词的地方她全用“啦”代替,一边在算盘上拨了几个珠,再将那算盘调过头给他看,一块四毛八分。

    他有些沉不住气了,摸出五块钱,朝柜台上一扔:“找钱。”

    “啦,啦,啦,啦…”她将钱找了。从头至尾没有停止歌唱,却始终没有说一句话。

    他急了,将找来的钱一划拉:“少找了。”

    “革命熔炉火最红…”她又倒过去从头唱起,不慌不忙地走过来,一只胳膊弯过来,搁在柜台里边,撑住身子,另一只手点着票子,三张一块的放一边,五张一毛的放一边,最边上是一个两分的钢儿。他再有意刁难也找不出茬了,愤愤地把钱一摞,抓起来塞进军上装的口袋。没引出她一个字,倒赔了一块四毛八分的本儿,出门便把红枣儿扔了。

    倒下一个,又上去一个。这回是个穿了劳动布工作服的小伙子,如今工作服大有取代黄军装的趋势,大约也标志红卫兵的时代逐渐转向工人阶级领导一切,再没有比分到工厂做个工人更幸运的事了。再说,工作服的样式是茄克式的,如不是工作服,你能穿到茄克式的上衣?他推开店门,冲着女孩儿,用标准得过分的普通话问道:

    “同志,花果山在哪儿?”

    她朝东抬抬下巴。

    “乘几路车呢?”他又问。

    她竖起三个手指。

    “车站在哪边?”

    她朝西抬抬下巴。

    “花果山究竟好玩不好玩?”他随便地问,倚在柜台上。

    她不搭理。

    “我们出差来这里,想逛逛名胜古迹,结果什么也没有,只有个花果山,是不是值得去呢?”

    她不搭理。

    “是不是《西游记》里的花果山?”

    她不搭理。

    他终于恼了,一摔门走了出来。虽然没赔本,却损失了面子,那损失是更大了。

    她在柜台里,斜眼觑着了一切,脸上声色不动,心里则冷笑不已。谁不认识这帮王孙爷们呢?可是,谁又稀罕他们呢!她和男孩儿玩,为了他们是男孩儿,不论是皇上的儿,还是要饭的儿,又不是和他爹玩儿。再说,皇上又咋了?要饭的又咋了?皇上要娶妻,要饭的也娶妻。皇上生儿,要饭的也要生儿。皇上见了女人照样腿软心软,大唐朝的皇上,不就是叫个杨贵妃耍得滴溜转,差点儿失了江山。在女人跟前,所有的男人都是一样的。她见过的男孩儿多了,各色的都有,对这些公子哥儿倒并瞧不上眼儿,觉着他们浮躁,像个刚学打鸣的小公鸡,尾巴上的毛都没长全呢!她可是喜欢年长的男人,活出了年纪,脸上有了皱纹,胡茬黑黑的,吃过大苦,受过大煎熬。这才更像个男人。制服这种男人,才叫本事,才叫人来劲。依她看,仗着自己的权势去诱惑女人的人,根本算不上男人。好男人应该是赤手空拳,什么身外之物也不凭靠,就凭着自己是个男人,把女人抢到手。她也看不上那些围着公子哥儿转的女孩儿,一个个还得意得什么似的,昂着头,成了个公主,还是皇后?为了钱财权势去献身的女人也根本不叫个女人。或许她们吃好、穿好、玩好,享一辈子的荣华富贵,可她断定她们享不到一点点真正做女人的滋味。女人家不仅要被人爱是滋味,更要爱人家。当然,爱人家比被人爱要难得多了。她美,她俏,她风流,人人爱她,是最自然不过的事了。要是不爱她,那恐怕就不算个男人了。她这么认为。被人爱,根本不算个难事,可是要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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