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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卷十七论语注疏货第十七 (第4/5页)

或是亦无也。言古者民疾与今时异。“古之狂也肆”者,此下历言三疾也。肆,谓极意敢言,多抵触人也。“今之狂也荡”者,谓忿怒而多咈戾,恶理多怒。“古之愚也直”者,谓心直而无邪曲。“今之愚也诈而已矣”者,谓多行欺诈自利也。

    子曰:“巧言令色,鲜矣仁。”王曰:“巧言无实,令色无质。”

    [疏]“子曰:巧言令色,鲜矣仁”

    ○正义曰:此章与《学而篇》同。弟子各记所闻,故重出之。

    子曰:“恶紫之夺朱也,孔曰:“朱,正色。紫,间色之好者。恶其邪好而夺正色。”恶郑声之乱雅乐也,包曰:“郑声,yin声之哀者。恶其乱雅乐。”恶利口之覆邦家者。”孔曰:“利口之人,多言少实,苟能悦媚时君,倾覆国家。”

    [疏]“子曰”至“家者”

    ○正义曰:此章记孔子恶邪夺正也。“恶紫之夺朱也”者,朱,正色。紫,间色之好者。恶其邪好而夺正色也。“恶郑声之乱雅乐也”者,郑声,yin声之哀者。恶其yin声乱正乐也。“恶利口之覆邦家”者,利口之人,多言少实,苟能悦媚时君,倾覆国家也。

    ○注“孔曰”至“正色”

    ○正义曰:云“朱,正色。紫,间色”者,皇氏云:正,谓青赤田白黑五方正色。不正,谓五方间色,绿红碧紫骝黄色是也。青是东方正,绿是东方间。东为木,木色青。木克土,土色黄,并以所克为间,故绿色青黄也。朱是南方正,红是南方间。南为火,火色赤。火克金,金色白,故红色赤白也。白是西方正,碧是西方间。西为金,金色白。金克木,木色青,故碧色青白也。黑是北方正,紫是北方间。北方水,水色黑。水克火,火色赤,故紫色赤黑也。黄是中央正,骝黄是中央间。中央土,土色黄。土克水,水色黑,故骝黄色黄黑也。

    子曰:“予欲无言。”子贡曰:“子如不言,则小子何述焉?”言之为益少,故欲无言。子曰:“天何言哉?四时行焉,百物生焉,天何言哉?”

    [疏]“子曰”至“言哉”

    ○正义曰:此章戒人慎言也。“子曰:予欲无言”者,君子讷于言而敏于行,以言之为益少,故欲无言。“子贡曰:子如不言,则小子何述焉”者,小子,弟子也。子贡闻孔子不欲言,故告曰:“夫子若不言,则弟子等何所传述?”“子曰:天何言哉?四时行焉,百物生焉,天何言哉”者,此孔子举天亦不言而令行以为譬也。天何尝有言语哉?而四时之令递行焉,百物皆依时而生焉,天何尝有言语教命哉?以喻人若无言,但有其行,不亦可乎!

    孺悲欲见孔子,孔子辞以疾。将命者出户,取瑟而歌,使之闻之。孺悲,鲁人也。孔子不欲见,故辞之以疾。为其将命者不已,故歌令将命者悟,所以令孺悲思之。

    [疏]“孺悲”至“闻之”

    ○正义曰:此章盖言孔子疾恶也。“孺悲欲见孔子,孔子辞以疾”者,孺悲,鲁人也。来欲见孔子,孔子不欲见,故辞之以疾也。“将命者出户,取瑟而歌,使之闻之”者,将犹奉也。奉命者,主人传辞出入人也。初,将命者来,入户言孺悲求见,夫子辞之以疾。又为将命者不已,故取瑟而歌,令将命者闻之而悟,己无疾,但不欲见之,所以令孺悲思之。

    宰我问:“三年之丧,期已久矣。君子三年不为礼,礼必坏;三年不为乐,乐必崩。旧谷既没,新谷既升,钻燧改火,期可已矣。”马曰:“《周书·月令》有更火之文。春取榆柳之火,夏取枣杏之火,季夏取桑柘之火,秋取柞楢之火,冬取槐檀之火。一年之中,钻火各异木,故曰改火也。”子曰:“食夫稻,衣夫锦,于女安乎?”曰:“安。”“女安,则为之。夫君子之居丧,食旨不甘,闻乐不乐,居处不安,故不为也。今女安,则为之!”孔曰:“旨,美也。责其无仁恩于亲,故再言‘女安,则为之’。”宰我出。子曰:“予之不仁也!子生三年,然后免于父母之怀。马曰:“子生未三岁,为父母所怀抱。”夫三年之丧,天下之通丧也,孔曰:“自天子达于庶人。”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!”孔曰:“言子之于父母,‘欲报之恩,昊天罔极’,而予也有三年之爱乎!”

    [疏]“宰我”至“母乎”

    ○正义曰:此章论三年丧礼也。“宰我问:三年之丧,期已久矣”者,《礼·丧服》为至亲者三年。宰我嫌其期月大远,故问于夫子曰:“三年之丧,期已久矣乎?”“君子三年不为礼,礼必坏;三年不为乐,乐必崩”者,此宰我又说丧不可三年之义也。言礼检人迹,乐和人心,君子不可斯须去身。惟在丧则皆不为也。不为既久,故礼坏而乐崩也。“旧谷既没,新谷既升,钻燧改火,期可已矣”者,宰我又言,三年之丧,一期为足之意也。夫人之变迁,本依天道。一期之间,则旧谷已没,新谷已成。钻木出火谓之燧。言钻燧者又已改变出火之木。天道万物既已改新,则人情亦宜从旧,故丧礼但一期而除,亦可已矣。“子曰:食夫稻,衣夫锦,于女安乎”者,孔子见宰我言至亲之丧,欲以期断,故问之。言礼为父母之丧,既殡,食粥,居倚庐,斩衰三年。期而小祥,食菜果,居垩室,练冠縓缘,要絰不除。今女既期之后,食稻衣锦,于女之心,得安否乎?“曰:安”者,宰我言,既期除丧,即食稻衣锦,其心安也。“女安,则为之”者,孔子言,女心安,则自为之。“夫君子之居丧,食旨不甘,闻乐不乐,居处不安,故不为也。今女安,则为之”者,孔子又为说不可安之礼。旨,美也。言君子之居丧也疾,即饮酒食rou,虽食美味,不以为甘,虽闻乐声,不以为乐,寝苫枕块,居处不求安也。故不为食稻衣锦之事。今女既心安,则任自为之。责其无仁恩于亲,故再言“女安,则为之”“宰我出。子曰:予之不仁也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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